2017年8月22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杭州美达反光材料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经选择,参照《最高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浙江诺力亚律师事务所组成清算组对杭州美达反光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组将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清算组的各项职责: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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