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行政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理念,提高执法人员法制意识,2017年9月20日,我所水丽欢律师应余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邀请,为安监局执法人员作了题为《安全生产监管领域行政执法风险防范》的法律宣讲。
水丽欢律师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风险分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安全生产行政监管执法两个方面展开,并结合案例了强调安全生产行政监管执法一定要把握好证据收集充分、法律适用正确、程序正当三大核心问题。水丽欢律师讲述了因为国家正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加大,因此给安全行政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强调了执法程序的正当性,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和步骤,不能忽视执法程序细节。
讲座过程中,水丽欢律师结合了余杭区安监局自身案例,从办案程序、法律适用、承担责任主体等多方面进行了分析,且与在座的执法人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本次讲座,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有针对性地指出了安全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法律风险,并对如何有效避免法律风险提出了意见,得到在场人员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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