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律师_余杭律师事务所_余杭征地拆迁_浙江诺力亚律师事务所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 页 | 律所介绍 | 律所动态 | 专业团队 | 实务研究 | 关于党建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实务研究 >> 经典案例
     
 
范冰冰沉寂208天后疑似复出,但8亿元罚款是否缴清,税务部门得给个说法
信息来源:莫芳荧 信息签发:潘忠平 发布时间:2019/5/23 17:05:13 点击率:14716次

 

新闻里、微博里,长久不发声的范冰冰出席活动、分享护肤心得、新片即将上映,动作不断。一个有劣迹的艺人复出之路会如何?不久前的号称8亿天价的罚款交完了吗?网友们如何得知这个罚款的执行情况呢?税务局会不会公开范冰冰的8亿元的执行情况呢?今天我们来讲讲行政处罚的公开。

据凤凰网娱乐报导,4月22日晚,税务风波后,范冰冰首次公开出席了某活动。当晚,她身穿某品牌春季高定拼色西装,内搭黑色蕾丝上衣,挎着小包,身材纤瘦,妆容精致,依旧美艳。近段时间,范冰冰复出动作不断。

3月26日,范冰冰先是为某美容院站台剪彩,被曝转向投资美容院,最后澄清是为好友的美容院监工。

4月3日,好莱坞间谍片《355》导演西蒙·金伯格公开表示范冰冰仍会出演该片。

4月3日,有粉丝询问曾与范冰冰合作过《观音山》等片的导演李玉:“玉导什么时候和冰冰一起回归现实题材啊?”在4日中午,李玉回复了此条评论,称:“快了!”

4月7日,范冰冰公开在某平台与粉丝分享护肤心得,并且还透露称“万物更新的季节,一切安好!”

4月15日,演员吴岱昆曝光了范冰冰的最新动态,他透露,范冰冰主演的电影《她杀》即将上映。

 

加上这一次风波后首次公开亮相,看来范冰冰复出的脚步越来越近了。关于范冰冰复出的新闻不断,让我们再次回到2018年的6月,范冰冰因为阴阳合同被调查。2018年10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在官网上发布《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范冰冰“阴阳合同”等偷逃税问题》,公开范冰冰因偷逃税行为已被正式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将追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规定期限内缴清。但是对于群众们关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本,税务局并未公开。

 

那么,对于这个税务局处罚范冰冰的行政处罚是否应当公开呢?另外,群众也很好奇,一个要复出的人的8亿元到底缴没缴?是否全部缴清了呢?我们关心的这些问题,应该如何知晓呢?靠“周一见”吗?

 

“周一见”毕竟不是“官宣”,途径的合法性以及信息的准确性还有待商榷。我们完全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来获取我们希望了解的信息。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从下面三个角度来展开:

 

1、对范冰冰偷逃税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应当公开?

2019年4月3日,国务院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该《条例》于2019年5月15日生效。在《条例》的第二十条中规定了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范冰冰偷逃税事件,掀起了社交网络、自媒体、传统媒体的集体持续播报,引起了整个社会高度的持续的关注。这个事件对整个影视文艺娱乐行业的冲击是巨大的,警醒作用是显著的,老百姓的关注是空前的。对于范冰冰的行政处罚当然属于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且可能远远超过“一定”的程度。

从这个层面上来看,对于范冰冰的行政处罚当然应该主动公开

 

 

2、范冰冰是否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完毕8亿元是否应当公开?

范冰冰复出的动作不断,劣迹艺人能否复出的争论也是几上热搜。普罗大众也关心8亿元的行政处罚究竟到位了没,沉寂了那么久,为什么范冰冰又可以多次试水呢?这个8亿元的执行情况,大家也是十分关心。

新颁布的《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范冰冰的事件影响力这么大,相信从政府层面也需要对整个影视行业的风气进行整顿,对税务进行更好地管理,一个影响力巨大的行政处罚的有效执行对各个方面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从这个层面上来说,这8亿元的缴纳涉及到了公众利益调整,也需要公众广泛的知晓,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3、如果行政机关未主动公开,我们可以做什么?

公众们也关心着,如果行政机关未主动公开范冰冰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处罚的执行情况,我们如何去知晓这些信息。《条例》中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除了主动公开之外还可以依申请公开。

《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并且新的《条例》删除了申请人“三需要”的要求,即《条例》不再需要申请人依据自己的生产、生活、科研需要才能申请,降低了依申请公开的条件,更加有利于保护申请人的知情权。

值得关注的是,如果有公民向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申请信息公开被因涉及个人隐私而拒绝公开怎么办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该条同时有一个但书条款,即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告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如果不公开范冰冰的行政处罚以及处罚的执行情况,这个案件的警醒作用将大打折扣,结合范冰冰案件之后税务机关相关负责人的处分情况,大众可能会更加议论纷纷,用涉及个人隐私不予公开显然不符合这个案件的具体情况。

范冰冰一事,在新的《条例》的背景下,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以及罚款的执行情况,并且因案件影响重大,在有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时候,行政机关也不得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而拒绝新的《条例》显然增加了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更多的职责。

 

新《条例》生效后,群众的知情权将得到更为全面的保障。对于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不仅应该公开,而且应当主动公开。在行政机关未主动公开时,我们也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依申请要求公开。对于范冰冰缴纳罚款这类不公开会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行政机关不得以涉及个人隐私等理由拒绝。《条例》的生效让信息的获取更加容易,更有利保护群众的权益。而作为群众,在吃瓜的同时,也可以顺便发挥一下作为公民的社会监督职能。

 

 

 

 

 

 
 
 
 
COPYRIGHT © 2006-至今 浙江诺力亚律师事务所 浙ICP备11019879号  浙公网安备33011002012394号  邮箱:nuoliyalawyer@163.com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时代天元城华夏之心29楼 电话:0571-89012348 传真:0571-86320791 技术支持:网尽科技 访问量:14663674次
网站关键字: 余杭律师 余杭律师事务所 网站地图
 
     
         
收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