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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劼成律师成功代理全国首例公共卫生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信息来源:沈劼成 信息签发:潘忠平 发布时间:2020/4/3 9:23:13 点击率:1025次

 

近期,我所沈劼成律师成功代理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国首例销售伪劣口罩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暨全国首例保护公共卫生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02月上旬,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尚处于严防严控阶段。委托人沈某某因其丈夫蔡某某涉嫌刑事犯罪而辗转委托至我所沈劼成律师。沈劼成律师在向委托人深入了解大致案情之后,经过充分思虑,认为虽然嫌疑人在疫情防控阶段涉嫌销售伪劣口罩罪的情形性质较为恶劣,但是其也了解到嫌疑人的主观恶性较小,在全国律师行业尚未全面开展复工的情形下需要有一位专业刑事律师对嫌疑人蔡某某进行辩护。沈劼成律师力求做到罪刑相一致,既要让犯罪者受到惩戒,也要让最后的判罚做到罪刑相适应,不能因特殊情况而使犯罪者受到过重的判罚。故沈劼成律师依法接受委托,作为蔡某某代理人办理该案件。
 
312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对蔡某、姚某销售伪劣口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沈劼成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及时迅速地与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沟通情况。了解到嫌疑人蔡某某因其主观认识错误而拒绝认罪,沈劼成律师在基于案情事实的前提下与蔡某某进行了耐心的沟通,在使其了解到认罪的正当性及必要性后自愿认罪。
 
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按其犯罪事实,法定刑应属于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且属于疫情期间犯罪应当加重处罚,刑事罚金按浙江省高院相关规定本应按照销售金额五十余万的1.5倍计算。由于沈劼成律师说服了蔡某某自愿认罪且经过沈律师法庭上良好的辩护,经法庭综合考虑后,最终本案蔡某某仅被判处法定最低刑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也经法庭判罚从轻处罚,仅为四十万元。
 
同时,在本案公共卫生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沈劼成律师依据证据据理力争,蔡某某原被认定的销售金额五十余万也被降低到了二十余万,蔡某某应予缴纳的三倍损害赔偿款也由原来较高的金额降低到了不及六十万元,大大降低了蔡某某的损失。上述赔偿款由公益诉讼起诉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代领后,转交依法成立的全国性公共卫生类社会公益基金组织,专门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公共卫生公益事项支出。
 
本案中,沈劼成律师通过其过硬的刑事辩护技巧及敬业的工作态度,取得了良好的辩护结果,维护当事人利益同时也与公检法机关进行了良性的互动,共同维护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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