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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律师:企业应当重视合同风险管理
信息来源: 信息签发: 发布时间:2009/11/29 0:00:00 点击率:11293次
最近,我所在的这个城市,投资公司如雨后春笋,一下子冒出来许多家。现在国家宏观经济从紧,许多企业资金链出现问题。所以许多投资公司利用从紧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企业的燃眉之急,在放高利贷。而Z就是这样一位投资公司的老板,年纪45,家底过亿,开个大奔。
去年年底,经在SX的一个朋友介绍,SX当地一家很有实力的企业MR公司,想问Z借个300万。Z做事是非常小心的,俗话说,小心驶得万年船嘛,成为一个亿万富翁,没有两下子怎么行呢?所以,Z在作决定前,通过一些途径了解MR公司,MR公司的状况非常让他满意,而且是一家准备上市的优质公司,只是因为受出口影响和从紧的货币政策,才需要对外借钱,周转几个月。
于是,Z迅速答应了。MR公司立马派了个司机把Z带到他们公司的董事长办公室,Z看了MR公司董事长的身份证后,觉得没有什么问题,双方马上签了份借贷协议,MR公司为了让Z放心,还让另一家很有实力的ADMS公司为Z的债权进行保证。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签字、盖章后。Z把300万钱打到了MR公司指定的帐号内。
眼看300万还款日期过了有一段时间了,但MR公司却没有归还欠款。Z想这么大一家企业加上一个颇具实力的保证人,自己的300万应该有把握拿回来的,况且为了以后的生意,也不能撕破脸啊。所以,过了一个月MR公司又用同样方式向Z借了600万元,Z也都答应了。
这样,后来600万的借期也到了,可Z仍不见MR公司来还钱,有点坐不住了。于是,再次来到MR公司的董事长办公司,但令他十分惊讶的是,董事长位子上的那位叫同样名字的人却与与他签协议的董事长不是同一个人。人家压根不承认向Z借过款子。
从MR公司回来后,Z立即委托我和另外一个同事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经我们调查后初步分析,这应该是一个犯罪团伙,经过精心策划后所为。因为,与Z签协议的董事长是假的、MR公司的公章是假的、担保人ADMS的董事长是假的、公章也是假的。唯一真的就是那个MR公司的司机和董事长办公室。
现在,通过民事途径,想追回1000万本金几乎是不可能了。纵观这个案情,我认为这个阴谋还是可以被识破的。涉及这么大的借款,连合同主体都没有确认清楚,就草率地把钱打出去,是不是有点让利益冲昏了头。只要在签合同签,去工商部门查阅一下MR公司和ADMS公司的资料,想必就不会落入这个圈套。所以,企业应当重视合同的风险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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